各学院(部门):
为了活跃校园学术气氛,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提高我校的科学素质和学术水平,现将2025年度校级学术报告开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呼伦贝尔学院有关规定,各学院、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开设学术报告。凡面向全校的学术报告均统一编入学校学术活动计划,统一向全校发布,并按规定给报告人计入科研工作量,并将学术报告的组织、次数、效果作为评价单位和个人科研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学术报告需聚焦学科前沿、交叉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确保学术性、创新性与实践价值相结合。
三、校级学术报告题目不得随意更改,且在报告开出前一周,需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尺寸为40cm×60cm的学术报告海报,以便吸引有兴趣的师生参与,扩大知识共享的范围。
四、校级学术报告活动时间以各学院、部门自报时间为准,报告地点由各学院、部门落实(学术报告题目及开出时间见附件1)。
五、科学技术处将定期检查学术报告执行情况,重点核查内容质量、宣传效果及师生反馈。未按计划开出或未按上述要求开出的,其相关工作量不纳入年度科研统计。
六、材料提交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术报告材料请于2024年6月25日16:00前提交。
2.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术报告材料请于2024年11月25日16:00前提交。
电子版材料(校内学术报告材料附件2、附件3、海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李荣杰老师企业微信,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术报告-学院名称】。
纸质版材料(校内学术报告材料附件2、附件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逸夫楼401办公室。
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度校内学术报告计划表》
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度校内学术报告开出表》
附件3.《呼伦贝尔学院2025年度校内学术报告开出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