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科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负责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制定学校与校外(地方、学校及企业等)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

3.负责校地合作项目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横向项目(课题)管理工作。

5.负责校地合作科研平台与校级创新团队的管理工作。

6.负责科协日常管理和建设,开展科普宣传、科协科普入校园、创建优秀科普基地项目等工作。

7.负责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科技局及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事宜对接关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学术会议、专家讲座)工作。

9.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

10.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管理工作,维护横向项目信息等工作。

11.负责上报动态数据采集工作。

12.对接学校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13.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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