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基地 征集开放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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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基地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呼伦贝尔学院民族历史文献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为有效地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学界力量,为更好服务自治区政府的相关决策,特设立此次开放课题。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对于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呼伦贝尔,深度挖掘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

二、立项原则及项目指南

2024年度基地专项课题申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为国家战略和社会经济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发掘呼伦贝尔文化资源时代价值,做好呼伦贝尔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开发利用、传承弘扬。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较高质量的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本年度项目申报聚焦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呼伦贝尔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等研究展开。鼓励围绕指南主题申报,也可以结合基地研究领域和特色、根据自己研究兴趣与专长独立申报。优先资助前期研究成果较丰富的项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呼伦贝尔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

3.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发展研究

4.呼伦贝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推广研究

5.民族文化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6.呼伦贝尔民族文化传承模式创新研究

7.呼伦贝尔民俗文化的发展现状及保护策略研究

8.呼伦贝尔各民族民间文学研究

三、课题申报流程

开放课题分三步进行:课题指南征集和发布、课题申请和评审、课题公示和确定。

申请人登录呼伦贝尔学院民族历史文献研究中心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1月6日前统一报送呼伦贝尔学院民族历史文献研究中心409,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2)每项《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电子版(请用WORD和PDF文件格式分别制作),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mzlswh@126.com邮箱。

《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匿名,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2024年11月10日前,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基地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和会议评审,产生建议中标课题,审批通过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四、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题申请人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申请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组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专长等方面应体现学科交叉特征和互补性;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7人。

3.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4.未结项的国家级各类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证书日期截止为2024年11月7日)。不得以获批的各类其他研究项目的相同或相似题目进行申报。

5.课题申请人要按《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并保证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决策需求,注重协同创新,侧重学科交叉;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明确研究目标;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6.申报课题由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基地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定,评定采用《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课题论证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7.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8.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工作需要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自治区教育厅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科学编制。

五、课题资助和结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立项10项,每项资助额度5000元。项目需在1-2年内完成,鼓励提前结项。结题成果均为第一作者署名。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或上报时,须注明“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基地成果”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项。申请结题但鉴定不通过的,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已拨付资助经费。结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提交1篇及1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提交1篇及1篇以上中文期刊论文和1篇被市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5000字以上调研报告;

3.提交1篇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和1份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

4.公开出版专著1部。

六、联系方式

基地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外国语学院409室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470-3103389

电子邮箱:mzlswh@126.com



附件:1.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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