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原文网址:https://www.nmgov.edu.cn/zfxxgkpt/xxgkml/202112/t20211213_1974205.html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结题申请材料由各学院、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3月15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507。报送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原件2份;
(2)《专家鉴定意见》原件1份;(专家组成员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1/3)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
(4)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出版专著应最少提供1册原著(未出版的书稿需有出版社计划出版证明),研究成果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5)项目结题一览表电子版1份。
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报送项目延期申请表2份。
3.申请项目变更的(2020年及以后项目)报送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
项目结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zsk@163.com,(务必在邮件标题中注明“××结题材料”字样)。
联系人:张利华 陈荀 联系电话:3103087、3103085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