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项目共分七类:科学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基金项目、平台研究专项、师范教育专项、重点建设和特色培育学科建设专项、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委托专项。
(二)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聚焦二级学院团队研究项目储备库进行选题。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申报一般项目:主持人仅限于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
3.在研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科学研究项目、平台研究项目、师范教育专项。
4.申报博士基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1)资助对象为获得博士学位但未申请博士基金的教师,不含外籍博士;
(2)申报本年度博士基金项目并获批的教师需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有国家级在研项目的除外);
5.申报平台研究专项原则上需为平台成员(平台包括:呼伦贝尔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呼伦贝尔历史文化遗产与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基地、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及远东民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元朝秘史》国际研究基地、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基地、矿产资源安全开采与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呼伦贝尔市绿色发展战略实践基地)。
6.申报重点建设和特色培养学科建设专项原则上支持以下8个学科申报:
(1)民族学(重点支持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领域);
(2)农业(重点支持农艺与种业领域,聚焦草业、作物研究方向);
(3)体育(重点支持体育教学领域,聚焦冰雪运动、传统体育研究方向);
(4)美术与书法(重点支持美术、书法领域);
(5)中国语言文学(重点支持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聚焦现代蒙古语、蒙古族民间文学、蒙古族古代文学、蒙古族现当代文学、蒙古民俗学);
(6)翻译(重点支持俄语笔译领域);
(7)国际商务(聚焦申硕所需研究方向);
(8)资源与环境(重点支持矿业工程领域,聚焦科学采矿、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方向)
7. 申报基础教育研究专项限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
(四)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实行限额资助,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每项资助0.3万元;博士基金项目资助金额按照本人与呼伦贝尔学院人事处签订的协议为准。学校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
(五)申报流程
1.学校将按照本校科研立项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初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内公示。
2.申报科学研究项目、平台研究专项、师范教育专项、重点建设和特色培育学科建设专项、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委托专项需提供A表一式1份,B表一式1份;博士基金项目需提供申请书一式一份,另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申报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一份(由各学院教研办汇总)。
各学院由教研办统一收取、汇总后纸质版交至科技处(逸夫楼507室),电子版材料汇总发送至胡达古拉企业微信。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
2.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各类项目的起始时间均为2023年6月。
三、截止日期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6月20日下午下班前,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达古拉
联系电话:3103087
科学技术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