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行动重点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科技兴市”三年行动,围绕“五大行动计划”,促进创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征集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技术攻关。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行动技术攻关项目,紧扣重点任务的关键技术攻关领域,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围绕现代农牧业、能源化工、生物科技、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冰雪产业等领域重大技术瓶颈,集中区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支持与“科技兴蒙”行动、4+8+N科技创新合作主体区内外大院大所联合开展产学研技术攻关项目,提升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成果转化。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行动成果转化项目,围绕种业创新、奶业振兴、设施农牧业、草牧业、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低碳、碳汇交易、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技术成果,并在呼伦贝尔实现转化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的科技成果项目。重点支持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签约的处于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示范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

(三)能力建设。支持各地科技事业发展中心能力提升,围绕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成果推广、科技培训等公共服务项目,增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是以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发展。项目总投资包括申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120万元。能力建设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呼伦贝尔区域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区域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条件和能力,能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具备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背景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目申报书、呼伦贝尔市科技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合作双方合作协议

3.项目相关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证书、新品种证书等;

4.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其他与项目申报相关的附件材料。

五、截止日期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携带呼伦贝尔学院科技处用印审批单)各部门统一汇总后送至逸夫楼507,申报科研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何春颖企业微信。学校受理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6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春颖

联系电话:3103087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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