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民委关于申报2025年度民族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常规项目(高质量发展专项)选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向

坚持把研究阐释好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办好两件大事,特别是在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模范,重点开展应用对策性研究,提出具有现实性和较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二、选题说明

(一)选题后标注“自选角度”字样的,可按照选题指南所列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偏离选题导向,且题目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未标注“自选角度”字样的,须按选题指南原题进行设计研究。

(二)本批申报不预设重大、重点项目,将根据选题意义、论证质量和设计深度,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重大、重点项目。

三、申报资格

(一)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自治区社科普及基地、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单位社科联和企业社科联等)、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所在单位为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单位。不在上述范围的,可经所在盟市社科联申报。申报单位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单位账户可正常接收项目经费。

(二)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重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一般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或同等研究能力。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主持人申报的一项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承担基金项目尚未结项或上一轮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的;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四、结项要求

本批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选题后标注结项形式的,须按要求结项,其余选题可自选一种或多种结项形式。

(一)重大项目结项形式为出版专著或研究报告。

1.以出版专著结项的,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20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正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转化应用。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4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副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正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

一般项目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或提交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1篇在正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决策咨询报告须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县处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

2.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运用研究成果至少发表2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其中1篇须为项目主持人独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一般项目运用研究成果至少发表1篇论文,具体要求为:项目主持人以独作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核心及扩展版、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及扩展版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3.以出版专著形式结项的:

重点项目在出版前提交不低于15万字、一般项目不低于8万字的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经自治区社科联同意后公开出版。

(三)公开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开出版专著应在显著位置标注。

五、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本次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1月28日至2025年2月28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系统将于2025年2月28日17:00关闭。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2.《论证活页》(附件4)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选题编码及名称、申报题目、成果形式要与《申请书》完全一致。不得在论证中涉及单位及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3.汇总表(附件5)1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3日前,将审定后的纸质版汇总表、申请书、论证活页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采取“1夹6”(1份申请书内夹其他6份材料),并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网上申请书和纸质版《申请书》内容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仅收到网上申报材料或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六、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一)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或以上,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12个月左右,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18个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时长一般为24个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主持人和各申报单位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二)系统老用户登录密码已统一重置为“a123456”;新用户需按系统使用手册注册账号,并联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三)如项目主持人忘记密码,请联系申报单位系统管理员重置。

(四)“当前状态”显示“待单位管理员审核”即申报成功,此时如需修改,可联系单位管理员退回;“当前状态”显示“待平台管理员审核”即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此时不可修改、不可退回;“当前状态”显示“待平台管理员分组”时请静待评审,评审结束将在官网、官微发布立项公示。

(五)论证活页首页右上角“项目登记号”无需填写。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专项选题指南.pdf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专项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1月27日

版权所有 呼伦贝尔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