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各部门: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 号)相关要求,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数学和应用研究”“物态调控”“催 化科学”“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纳米前沿”“地球系统 与 全球变化”“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 融合)”“合成生物学”共10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 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人

 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 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 个课题的负责人。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 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整合优势创新团 队,并积极吸纳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 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 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3.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 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4.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 报项目(课题)。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 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 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有特殊 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书

  1.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阅读本指南、申报书填报 说明等,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 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 并严格遵守承诺。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 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 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 料。 

 (4)对于明确配套经费的项目,应提供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明确 配套金额。

 (5)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应提供示范应用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课题)牵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 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等相 关文件的具体 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 结合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 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课 题)预算。

 4.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 信息的内容。 

 5.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重点专项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 材料。

 三、限项申报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 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 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 府间国际科技创新 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 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 围;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计入 总数限项范围的项目。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 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 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项目。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 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 -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 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 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 ,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4年12月31日的项 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四 、申报程序

本指南所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采用网上填报。 通 过 国 家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以 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 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00至9月7日16:00。请申报 人于9月7日前在线填报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及相 关附件(电子版)、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 版)报送至逸夫 楼 50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何春颖企业微信。

五、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 织实 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针对有望产生新理论、新方法的重 大创新方向,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 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重点专项总体目标的实 现。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 组织预算评估。

2.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 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 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 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 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团队 遴选可采取申报团队相互质询、同场竞技等方式,项目全过程突出最 终用户作用,实施“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明确榜单 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3.关于部省(市)联动。部分重点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 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 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 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4.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考核指标明 确的相关任务方向,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 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加强量化考核,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 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何春颖 联系电话:0470-3103087 

附件:  1.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名单 

      2.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3.“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4.“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物态调控”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6.“催化科学”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7.“生物大分子与微生物组”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8.“纳米前沿”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9.“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0.“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1.“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2.“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3.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 9 月 4 日 


  • 附件【附件1-12.pdf】已下载
  • 附件【项目汇总.xlsx2024.xlsx】已下载

版权所有 呼伦贝尔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