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 2024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各部门: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 计划 2024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应急厅〔2024〕14 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应急管理部 重点科技计划 2024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做好本次应急管理 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1.符合《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指南方向进行申报。项目应整体申 报,须覆盖相应申报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并满足考核 指标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应急管理部科技支撑管理系统 (https:/aqjg.mem.gov.cn/zdsys/,以下简称科技支撑管理 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相关申报文件格式见科技支撑管理系统。

3.项目申报部门应在 5 月 17 日前提出推荐申请,标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指南方向。并按规定时间通过应急管理部科技支撑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等相关必须材料,未按时提出推荐申请,本次申报不予以推荐。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发条件的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

2.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拥有相关技术 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落实项目研究和示范经费,具备所 申请项目的组织实施能力和保障条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 具备良好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 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限申报 1 个项目,项 目主要成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 2 个。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并事先 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申报单位一 般不超过 5 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6.项目实施所需的研究和示范经费由项目牵头单位和 参与单位多渠道自筹。

三、具体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科技支撑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填报,须提交《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事业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障条 件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将以 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2 日 8: 00 至 5 月 19 日 17:00。

联系人:何春颖 联系电话:0470-3103087

附件: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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